50岁徐若瑄抗癌成功回应近况:每半年追踪一次,状态很好!
50岁徐若瑄抗癌成功回应近况:每半年追踪一次,状态很好!
50岁徐若瑄抗癌成功回应近况:每半年追踪一次,状态很好!鸟儿是蓝天的精灵,人类的朋友,是自然生态系统(xìtǒng)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鸟类资源(zīyuán)保护,对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(cùjìn)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一批(yīpī)捕鸟杀鸟违法行为的刑事案件(xíngshìànjiàn),提示广大群众爱鸟护鸟(hùniǎo),守护鸟类栖息环境,共筑绿色家园。
“爱意”变质成伤害,“爱鸟(àiniǎo)”也难逃刑罚
退休后,张某(zhāngmǒu)喜欢(xǐhuān)上了养鸟。2023年至2024年7月间,张某从他人(tārén)处购买、接收画眉鸟。2024年7月,民警在张某家中查获5只画眉鸟。
据张某交代,他向(xiàng)沈某、李某等(děng)人出售画眉鸟(huàméiniǎo)14只,获利6650元。在饲养过程中,有2只飞(zhǐfēi)走,3只死亡,1只再次转卖,已有8只被追回,现存活的画眉鸟均已得到救助。经鉴定,14只画眉鸟价值7万元。
张某表示,他知道画眉鸟(huàméiniǎo)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购买和(hé)饲养是出于对鸟的喜爱,出售获利也只是为换些鸟食钱(qián),不成想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。
案件审理期间,张某家属主动(zhǔdòng)代为退赔违法所得。
最终,法院判决张(zhāng)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(zuì),判处有期徒刑(yǒuqītúxíng)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追缴违法所得六千六百五十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画眉鸟属于“三有”动物。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已将(jiāng)画眉鸟、百灵(bǎilíng)、红嘴相思鸟等多种传统观赏鸟收录其中。上述鸟类晋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任何捕猎、杀害(shāhài)、收购、运输及出售行为,都(dōu)将面临法律的制裁。
作为画眉鸟的“粉丝”,张某明知该类鸟的保护(bǎohù)等级仍抱有侥幸心理,违法饲养买卖,最终触犯法律获刑事(xíngshì)处罚。在此,提醒(tíxǐng)广大爱鸟人士,及时关注国家相关部门(bùmén)发布的鸟类保护等级的变化,拒绝买卖珍贵、濒危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,增强鸟类保护意识。
打野(dǎyě)还持枪,两罪并罚
喜欢“打野(dǎyě)”的王某在2022年至2023年9月期间,伙同好友多次在夜间非法狩猎野兔;以掏鸟窝的方式,猎捕2只斑鸠。此外,他还多次使用拍笼(pāilóng),在家中(jiāzhōng)捕猎斑鸠。
2023年9月,民警在王某家中查获3支气动(qìdòng)枪状物(zhuàngwù),经鉴定为枪支。
王某表示,自己闲来无事,偶尔与几个爱好相同(xiāngtóng)的好友交流(jiāoliú)狩猎方法、讨论狩猎工具,并相约猎捕野兔、斑鸠打发(dǎfā)时间。未使用过枪支狩猎。
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判决王某犯非法狩猎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(qiāngzhīzuì)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。
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(zài)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(huòzhě)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(pòhuài)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在(zài)此,法官(fǎguān)提示,爱好的“变现”应控制在一定限度内,要坚决抵制非法猎捕、交易(jiāoyì)野生鸟类,遵守法律法规,以免“小爱好”付出“大代价”。
为赚钱捕鸟,触犯刑法得不偿失(débùchángshī)
袁某和(hé)杨某喜欢看鸟、买鸟。2024年4月至(zhì)5月期间,袁某和杨某二人利用脚扣、斧子、镊子等工具,以“掏鸟窝”的(de)方式非法猎捕8窝沼泽山雀幼鸟,杨某向案外人出售后与袁某平分获利。
此外,二人还曾先后两次购买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,出售并平分获利(huòlì),其中25只(zhǐ)活体鸟被民警查获,经鉴定共价值37500元。
同时,袁某还伙同他人在河道(hédào)内利用(lìyòng)粘网、电子诱捕器猎捕野生鸟类。
经核实,二人(èrrén)所捕猎的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;沼泽山雀属于“三有(sānyǒu)”动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袁某、杨某违反狩猎(shòuliè)法规,在禁猎(jìnliè)区、禁猎期,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(yěshēngdòngwù)资源,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
综合二人的坦白情节、认罪(zuì)认罚情况,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判决袁某、杨某犯非法(fēifǎ)狩猎罪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数罪并罚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七千元和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六千元。
野生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,任何非法(fēifǎ)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鸟类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鸟类的行为(xíngwéi)都将受到法律惩罚。
本案(běnàn)中,袁某和(hé)杨某自称先是出于爱好进行捕猎,后发现爱好之余还能盈利便乐此不疲。在利益驱逐下,二人频繁捕猎、出售野生鸟类(niǎolèi),破坏鸟类资源,触犯刑法规定。
我们都应积极保护鸟类资源(zīyuán),不让爱好超过合法边界,不使(shǐ)逐利成为猎捕、买卖鸟类的内驱力和衍生品。

鸟儿是蓝天的精灵,人类的朋友,是自然生态系统(xìtǒng)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鸟类资源(zīyuán)保护,对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(cùjìn)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一批(yīpī)捕鸟杀鸟违法行为的刑事案件(xíngshìànjiàn),提示广大群众爱鸟护鸟(hùniǎo),守护鸟类栖息环境,共筑绿色家园。

“爱意”变质成伤害,“爱鸟(àiniǎo)”也难逃刑罚
退休后,张某(zhāngmǒu)喜欢(xǐhuān)上了养鸟。2023年至2024年7月间,张某从他人(tārén)处购买、接收画眉鸟。2024年7月,民警在张某家中查获5只画眉鸟。
据张某交代,他向(xiàng)沈某、李某等(děng)人出售画眉鸟(huàméiniǎo)14只,获利6650元。在饲养过程中,有2只飞(zhǐfēi)走,3只死亡,1只再次转卖,已有8只被追回,现存活的画眉鸟均已得到救助。经鉴定,14只画眉鸟价值7万元。
张某表示,他知道画眉鸟(huàméiniǎo)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购买和(hé)饲养是出于对鸟的喜爱,出售获利也只是为换些鸟食钱(qián),不成想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。
案件审理期间,张某家属主动(zhǔdòng)代为退赔违法所得。
最终,法院判决张(zhāng)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(zuì),判处有期徒刑(yǒuqītúxíng)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追缴违法所得六千六百五十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画眉鸟属于“三有”动物。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已将(jiāng)画眉鸟、百灵(bǎilíng)、红嘴相思鸟等多种传统观赏鸟收录其中。上述鸟类晋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任何捕猎、杀害(shāhài)、收购、运输及出售行为,都(dōu)将面临法律的制裁。
作为画眉鸟的“粉丝”,张某明知该类鸟的保护(bǎohù)等级仍抱有侥幸心理,违法饲养买卖,最终触犯法律获刑事(xíngshì)处罚。在此,提醒(tíxǐng)广大爱鸟人士,及时关注国家相关部门(bùmén)发布的鸟类保护等级的变化,拒绝买卖珍贵、濒危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,增强鸟类保护意识。
打野(dǎyě)还持枪,两罪并罚
喜欢“打野(dǎyě)”的王某在2022年至2023年9月期间,伙同好友多次在夜间非法狩猎野兔;以掏鸟窝的方式,猎捕2只斑鸠。此外,他还多次使用拍笼(pāilóng),在家中(jiāzhōng)捕猎斑鸠。
2023年9月,民警在王某家中查获3支气动(qìdòng)枪状物(zhuàngwù),经鉴定为枪支。
王某表示,自己闲来无事,偶尔与几个爱好相同(xiāngtóng)的好友交流(jiāoliú)狩猎方法、讨论狩猎工具,并相约猎捕野兔、斑鸠打发(dǎfā)时间。未使用过枪支狩猎。
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判决王某犯非法狩猎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(qiāngzhīzuì)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。
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(zài)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(huòzhě)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(pòhuài)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在(zài)此,法官(fǎguān)提示,爱好的“变现”应控制在一定限度内,要坚决抵制非法猎捕、交易(jiāoyì)野生鸟类,遵守法律法规,以免“小爱好”付出“大代价”。
为赚钱捕鸟,触犯刑法得不偿失(débùchángshī)
袁某和(hé)杨某喜欢看鸟、买鸟。2024年4月至(zhì)5月期间,袁某和杨某二人利用脚扣、斧子、镊子等工具,以“掏鸟窝”的(de)方式非法猎捕8窝沼泽山雀幼鸟,杨某向案外人出售后与袁某平分获利。
此外,二人还曾先后两次购买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,出售并平分获利(huòlì),其中25只(zhǐ)活体鸟被民警查获,经鉴定共价值37500元。
同时,袁某还伙同他人在河道(hédào)内利用(lìyòng)粘网、电子诱捕器猎捕野生鸟类。
经核实,二人(èrrén)所捕猎的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;沼泽山雀属于“三有(sānyǒu)”动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袁某、杨某违反狩猎(shòuliè)法规,在禁猎(jìnliè)区、禁猎期,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(yěshēngdòngwù)资源,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
综合二人的坦白情节、认罪(zuì)认罚情况,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判决袁某、杨某犯非法(fēifǎ)狩猎罪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数罪并罚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七千元和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六千元。
野生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,任何非法(fēifǎ)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鸟类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鸟类的行为(xíngwéi)都将受到法律惩罚。
本案(běnàn)中,袁某和(hé)杨某自称先是出于爱好进行捕猎,后发现爱好之余还能盈利便乐此不疲。在利益驱逐下,二人频繁捕猎、出售野生鸟类(niǎolèi),破坏鸟类资源,触犯刑法规定。
我们都应积极保护鸟类资源(zīyuán),不让爱好超过合法边界,不使(shǐ)逐利成为猎捕、买卖鸟类的内驱力和衍生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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